一、本會辦公室設專人管理會籍,建立會員資料庫。 二、本會應經常與會員保持聯系,了解會員情況,幫助會員解決問題和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意見,提供信息咨詢等服務。 三、本會應深入會員單位征求意見和建議,密切雙方關系,每年訪問不少于四分之一的會員單位。 四、協會在每年的1-3月向會員收取會費,標準如下: 會長/副會長單位: 12000元/年 甲級企業資質單位: 6000元/年 乙級企業資質單位: 4000元/年 丙級企業資質單位: 2000元/年 五、本會通過網站、QQ群及微信群及時報道行業動態,傳達政府工作,以及本會工作和活動情況。 六、對本會做出貢獻的會員或個人,由秘書處推薦報理事會批準,可視貢獻大小可分別給予通報表揚、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獎勵。 七、對違反本會章程和其它規定的會員,由秘書處報請理事會批準,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、停止服務、警告或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。 八、會員如果二年以上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,視為自動退會。 九、會員自愿退會應由本單位提出書面申請,填寫退會申請表,經理事會批準退會。會員退會時應清理完經濟和其它未盡事務,由本會秘書處收回會員證,在會員庫中注銷其資料。 |